他一开始在家里闷了好几天,但是写书这种事情,他还是一次。不得已,又只好开始到处寻找灵感,几乎是走到哪里就写到哪里。
实在是因为他脑子里没有《暮光之城》这本书。
他脑子里的东西全都是有关电影和电视的,如果说电影剧本和美剧剧本,他简直随随便便都能弄出几十个来。
但是写书这种东西,就真的有点难度了。
虽然他感觉自己的文笔并不差,而且也有《暮光之城》这部电影做参照,但是写起来依旧让他无比的苦恼。
足足一个星期的时间,林克也才写了短短一万多字,这可比写剧本的速度差远了。
“难道我不该写小说?”
林克有时候也在质疑自己,但是想到这本书的巨大潜力,他便开始疯狂开始学习各种写作技巧了。
反正他有钱,花钱雇几个**作家,一边讨教一边写,然后偶尔再拿出几个片段让他们进行指导修改。
花钱请人代笔他也是想过的,但是最终还是被他否决了。
你自己有一个好故事,自己却写出来,还要让人代笔,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。而且,如果被媒体知道了,他绝对就要遗臭万年了。
直到15号的时候,他终于停笔了,不是他写完了,而是《八英里》要开拍了。
虽然他这几天不问世事,但是他也知道,自己已经成为了全美国的笑话了。
果然,当他带着剧组前往底特律的时候,媒体又开始喧闹起来了。
“不知道林克写完他的小说了没有,反正他已经带着剧组启程了。好想知道投资一百万美元的电影,会是怎样的水准呢?好想知道到底能有几个人会进电影院呢?还是好想知道,他到底写了几个字呢?”
类似于这样的报道,简直已经可以说是多不胜数了。
而林克却全不在意,带着人就飞往了底特律。就算是在飞机上,他也还是在不停的写着。
“慢慢写呗,总有一天会写完的。反正总比‘斯蒂芬妮.梅尔’要写的快吧?”
虽然他也曾对于这种‘剽窃’行为有过一丝丝的苦恼,但是瞬间又被他丢弃了。
小说嘛,同一个题材,你可以写,我当然也可以写,这哪里算是什么剽窃呢?我可是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,谁**看到我剽窃了?